Wednesday, October 1, 2008

公眾意識差?告示牌模糊?‧殘友停車位被霸佔


為了方便殘障人士前往銀行處理事務,市議會特在銀行前規劃專用残障人士停车位。雖然當局已在專屬車位前豎立殘障人士告示牌,車主依舊把車停放此處,是為了貪方便還是沒有留意到告示牌?(圖:星洲日報)
(森美蘭‧芙蓉)殘障人士的專用停車位頻頻被霸佔,到底是公眾的意識不高、告示牌不明顯,還是人們不明白“OKU”的真正含義?芙蓉市議會為了推行安全城市概念,極力改善市內的種種措施,包括把部份停車位保留給行動不便的殘障人士,此舉雖贏得各界贊許,卻引來一些爭議,殘障人士指停車位經常被正常人霸佔,形同虛設,一些公眾人士卻聲稱告示牌不明顯或不清晰,使到他們“誤佔”停車位而無辜接獲傳單。告示牌太高受忽略" ,市議會是在數個月前把銀行、診療所附近的部份停車位保留給殘障人士,避免他們兜轉尋找停車位,同時也在停車位寫上白色或黃色的“Khas OKU”(Orang Kurang Upaya)的字樣。可是,相信是因為停車位寫上OKU還不夠完善,市議會又在大約3週前,在停車位旁邊豎立一面約8尺高,畫上殘障人士圖案的告示牌。沒想到,停車位被霸佔的情況不見改善,殘障人士依舊抱怨,而聲稱“無意”佔用殘障人專用停車位的公眾也埋怨告示牌位置不理想,令他們無法留意到。
美門殘障關懷中心負責人黃秀萍表示,殘障人士停車位幾乎每次都被四肢健全的缺德者霸佔,這種“貪方便”的心態,嚴重剝奪殘障人士的停車權益。市議會設立殘障人士專用停車位,是方便殘障人士處理事務,對於殘障人士是件好事,然而,在較早前,卻有不知情者不明白‘Khas OKU’的含義,誤把車子停在殘障人士專用車位。罹患小兒麻痹的她說,即使當局特別在殘障人士停車位旁設立告示牌,但還是有人特意使用。, 曾因雙重停車遭交警盤問,她舉例,她曾與友人到某銀行處理事務時,卻發現銀行前面的殘障人士專用停車位被一輛轎車霸佔,在無可奈何下,他們唯有違例停在此輛轎車旁。) 她當時留守在車內,結果一名交警發現他們雙重停車,要對她發出罰單,她立即向這名交警澄清殘障停車位遭霸佔的事。“這些公眾的做法不但導致殘障人士面對諸多不便,更要面對交通警察的盤問,令人難過和無奈。她希望執法人員能夠對霸佔殘障人士專用車位的缺德者採取積極的行動,以遏阻歪風繼續剝奪殘障人士的權益。
陳錦泉:不知何謂“OKU”‧公眾無辜接傳票,鐘錶店東主陳錦泉(58歲)指出,市議會在推行殘障人士專用停車位的初期,只在停車位處寫上“OKU”字樣,許多不知“OKU”為何物的公眾繼續把轎車停放此處,而無辜接到傳票。或許是市議會接獲公眾的投訴後,數週前在停車位裝上印有殘障人士圖案的告示牌,然而,告示牌卻高達8尺,比一般人還高出許多,方向及位置也不顯眼,而且地面上的字樣有些也已模糊,容易讓人忽略。他說,許多顧客向他投訴,在接到傳單後,才驚覺“誤佔”殘障人士專用停車位;一些人也以為此告示牌純屬廣告招牌或銀行的顧客保留停車位,所以不多加理會而接獲傳票。" 告示牌應置在顯眼處;他認為,市議會應該降低告示牌的高度,並放在停車位前後的顯眼處,同時也在地面上畫上殘障人士的代表圖案,讓駕駛者一目了然,如果還有公眾貪方便而霸佔停車位,就應該受到懲罰。另外,他也質疑市議會是基於甚麼定義,來確定某輛轎車可以停在殘障人士專用車位。轎車是否必須注明是‘殘障人士’轎車,或者其中一名乘客是殘障人士就可把車停放此處?若一些殘障人士沒有在車上貼上‘殘障人士’的字樣,是否就不可停在此處?他希望當局能闡明“殘障人士專用車位”的泊車定義,以免有人在接獲傳單後利用漏洞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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